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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EO小湯的創業路

希望把創業路程記錄下來的年輕創業家,也希望讓更多有相同夢想的年輕人,從我這裡獲得一點什麼。

CEO小湯的創業路

分類: 創業之路

離職證明範本下載:離職時員工與雇主該注意的事情:非自願離職、資遣費、預告期、謀職假一次看懂!

前言

  • 離職的學問很多,員工與老闆各自都有該注意的地方。
  • 離開公司大家都希望好聚好散,但應盡的義務與權利都要搞清楚。
  • 這一篇文章內容包含離職證明範本的下載連結(勞動部勞工局網站),以及非自願離職、資遣費、預告期、謀職假、交接義務等。

離職證明範本下載連結

勞動部勞工局網站: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4220.html

圖片範本:

取得離職證明的兩個管道

  1. 投保單位自行核發,也就是你任職的公司發。
  2. 投保單位的地方勞工局,申請後經查證後核發。

一般來說投保單位就要提供了,但如果基於種種原因,投保單位無法、不願意發放,員工還是可以跟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請,查證後就會由地方勞工局發放。

老闆可以不發離職證明嗎?

答案是:不行。

  • 根據勞基法第79條第3項、第4項,勞工要求離職證明,企業雇主有提供離職證明之義務,若違反則可處2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  • 如有雇主不願意提供離職證明的情況,勞工可以有以下兩種自保方式。

1. 申訴或檢舉:199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、中央勞動部申訴或向各地方政府申訴

2. 勞資爭議調解或訴訟

  • 雙方也可以透過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方式處理。
  • 勞工或雇主都可以向勞工工作地的縣市政府提出調解申請書 ,依照機關通知的時間出席調解會議,讓勞雇雙方可以在公正第三方的協調下解決問題。
  • 若勞資爭議調解仍無法達成共識、無法用調解的方式解決爭執的話,只能透過上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爭取權利。

非自願性離職

  • 非自願性離職就是指公司開除、資遣你,也就是你不是自願的要離開,而是公司請你離開。
  • 如果是非自願性離職,有幾項事情要記得:

1. 公司提供要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

  • 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功能有「請領失業補助」的權利,如果沒有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,你就等於是主動離職,自然就沒有了領取失業補助的權利。

2. 要求公司提供「資遣費」

  • 依照勞基法,雇主不能任意解雇員工;就算符合法定的解雇事由,假如員工不是「重大疏失」或「故意損害雇主利益」的情況,雇主就要依照勞基法17條、勞退條例第12條付資遣費給員工。
  • 資遣費能領多少?勞動部資遣費試算網站:https://calc.mol.gov.tw/SeverancePay/
  • 特別注意:雇主如依勞基法第十二條規定開除勞工的話,該被開除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預告工資及資遣費,哪些情形雇主開除不需支付資遣費、也不需提前預告,請看>https://www.hr.org.tw/qaView.asp?id=500&classType=1

3. 預告期

雇主不得臨時解雇員工,在解僱時必須遵守以下的預告期時間:

  • 工作滿3個月以上、1年未滿者,應在10日前預告通知。 
  • 工作滿1年以上、3年未滿者,應於20日前預告通知。
  • 工作滿3年以上者,應於30日前預告通知。

4. 謀職假

  • 依法規定,謀職假的請假時數為「每星期提供2天工作天」,也就是7天內最多2天,不僅可在工作時間請假外出,請謀職假期間工資也應該照給
  • 也就是說,如果是10日前通知,你會有4天的帶薪謀職假。

注意:自願離職就沒有謀職假的權利喔。

離職時員工的義務

  • 剛講完了員工應得的權利,當然應盡的義務,那就是:交接。
  • 勞工離職前是有交接義務的,至於交接事項則交給勞資雙方同意即可。另外,交接內容不只是實體財物電腦,還包含工作業務需求之文件資料等等。

推薦勞資相關書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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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完整的在職證明範本下載!在職證明是什麼與注意事項!

在職證明範本下載連結

  • 我統整了網路上的在職證明,把我認為最方便使用的重做了一份,供大家下載使用。
  • 同時,我也整理了在職證明的使用方法與注意事項。在使用之前,也建議大家看一下內容喔~
  • 文章最後有推薦的兩本勞資書籍,讓老闆不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法,員工也可以保障自身利益,強烈推薦!

在職證明是什麼?

  • 「在職證明」跟「服務證明」基本上是相同的東西,兩者都是「證明你確實在這間公司工作或提供服務」的證明。
  • 內容會包含:姓名、性別、身分證字號、生日、任職部門、擔任職務名稱、任職期間、公司名稱、公司負責人姓名、公司聯絡電話、公司地址、開立日期等

什麼情況需要在職證明?

  • 常見需要辦理在職證明的原因有以下:
  1. 辦簽證
  2. 在職進修
  3. 辦貸款
  4. 換公司工作

給老闆:不要幫忙開在職證明

  • 員工可能因為想要延長工作時間、偽造工作經歷(讓履歷好看一點)或要辦理貸款需要通過,而請公司幫忙一下。
  • 很多老闆都覺得沒關係,舉手之勞而已,對於公司也沒什麼損失。
  • 但是,真的有發生過員工憑著「假的」在職證明,將公司告上法院,主張自己尚未領取到剩餘的薪資,如果公司沒有其他相關證明的話,在職證明就能夠證明員工確實工作到上面的日期!

(我自己就有碰過請我幫忙開在職證明的人,其實大部分是認識的朋友,學校實習需要或銀行貸款需要,但請絕對不能幫忙開)

在職證明範本下載連結

  • (再po一次)我統整了網路上的在職證明,把我認為最方便使用的重做了一份,供大家下載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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